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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的電影,由文學作品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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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春夢》於1963年甫出版便成為暢銷小說,旋即於1965年由美國名導演威廉惠勒(William Wyler)拍成電影,史坦普(Terence Stamp)與艾加(Samantha Eggar)分飾男女主角克里格(Freddie Clegg)與米蘭達 (Miranda Grey)。儘管威廉惠勒曾拍攝其他由文學作品改編之電影,但本片成績卻是頗令人失望的,所以《蝴蝶春夢》雖曾獲1965年奧斯卡男女主角兩項提名,並贏得坎城影展男女主角大獎,卻因枯燥呆板的電影敘事掩蓋了演員的精彩演出,導致此片逐漸埋沒而鮮少被提及。與傅敖斯原作層層相扣,令人拍案驚奇的發展,乃至不寒而慄的結局相較,電影的處理手法則顯得流於俗套,成了一個配樂與運鏡皆不甚成功的驚悚片(thriller)。諷刺的是,驚悚片正是傅敖斯挪用並質疑的一種通俗片形式。

由於電影敘事形式與文學作品的差異,傅敖斯所運用的許多寫作策略都無法透過鏡頭呈現,而遭到刪減的命運。《蝴蝶春夢》原作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是男主角的自白,以克里格娓娓道出他愛戀米蘭達的心路歷程揭開本書的序幕,此處傅敖斯模仿羅曼史的敘述語氣,有意誤導讀者期待一段浪漫的愛情故事產生。但是出人意表地,接下來發生的情節卻活脫脫是一幕幕心理驚悚劇──克里格綁架米蘭達,將她囚禁在荒郊一棟遺世獨立的老屋的地下室中。影片少了小說中的這份曲折,而在一開始即點出「捕蝶人」的主要意象,先拍攝克里格追捕蝴蝶,再連接到他跟蹤並捕獲米蘭達的過程。電影透過這樣的鏡頭連結點出蝴蝶與米蘭達之間的共同點──他們都是克里格這位收藏家的犧牲品,最終的命運只有成為標本與死亡。至於攝影機透過男主角的觀點,由旅行車中窺視並跟蹤女主角米蘭達,這是典型的營造驚悚片氣氛的方式,並無新意。與傅敖斯巧妙運用羅曼史與驚悚小說兩種題材推衍出人意表的情節,影片傳統的處理方式顯得相形見絀。

至於小說的第二部是米蘭達被囚禁密室時所寫的日記,其中記載了她對克里格看似正常的外表下,實則瘋狂的心理與行為的批判,以及她記錄個人對於文學、藝術的體驗,與美學知識貧乏的克里格相抗衡。她對於事件的敘述常與克里格的重疊但兩者說法卻截然不同,米蘭達的日記成了克里格自白的反證,使讀者懷疑克里格說法的可信度,雖然米蘭達掙脫牢籠的企圖終歸失敗,她死亡的真相也未被揭露。在小說的第三部份,敘述權又重新被克里格奪回,原本為米蘭達之死深感罪惡而意圖殉情的他,在讀過日記後改變了主意,埋屍之後又繼續搜尋他的下一個收藏目標米瑞安(Marian),另外一個以M字母開頭的女子!克里格並未從他與米蘭達相處的經驗中獲得任何教訓,仍然繼續尋找獵物,這樣冷峻的結局令人思之不寒而慄。

不過,小說的第二部份在電影中卻付之闕如,日記體裁改編成電影的困難與避免情節重複或許是這部份被捨棄的原因。影片為了使情節敘事更單純而採取單線敘述──也就是以克里格為敘述主線,這點可由攝影機往往從克里格的角度來觀看人、事、物看出;此外,影片中曾以黑白畫面倒敘的方式交代克里格的過去,然而除了兩人對白所透露的有限訊息,觀眾對米蘭達的背景幾乎一無所知,米蘭達在日記中所提到的藝術導師與男友在電影中被完全刪除。事實上,本片除了男女主角,唯一有台詞的兩個角色就是克里格的姨媽(告訴他中了彩券一事),以及一位路過拜訪的鄰居。小說中提供兩造說詞的對質,使讀者可以互相參照、有自行判斷的空間,可惜這些在電影中都不存在。電影單線發展的方式不僅簡化了傅敖斯小說原著的複雜意涵,同時也造成影片本身的限制。

thanks to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Collector
thanks to    http://www.srcs.nctu.edu.tw/joyceliu/Interart/Fowl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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