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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
我去買了早餐
我只想喝來來豆漿店的豆漿

因此
開心的拿了錢包去買

但是
沒想到
我買完豆漿後竟然忘記把皮夾拿走
(重點是,我都沒發現我皮夾不見耶)


當我今天愉快的在做午餐女王的工作時
接到路人的電話說:小姐,我撿到你的皮包。。。。。。

之後我又去了警察局鬼叫一番
被警察笑了一下後
警察建議我去看看店家附近有沒有監視器(答案是沒有)

然後我又問了檢察官大人這樣該怎麼辦(他應該覺得我是白癡)
檢察官大人說:除非監視器有拍到慣犯,否則無法確認,他也說,撿到你皮包的人,不是拿你錢的人

重點是,撿到我皮包的人也很倒楣,因為他被我拉去現場模擬撿到的情形
他哭笑不得的說自己很倒楣

總之
我是白癡
為什麼我這樣白痴
為了一份25元的早餐
賠了我皮夾內的四千多元現金

不~~~我要積極正向
我想到聖經說:你們撒的種多,收的卻少;你們吃,卻不得飽;喝,卻不得足;穿衣服, 卻不得暖;得工錢的,將工錢將在破漏的囊中。
還有
聖經說:不要冀望那不定的錢財

天啊
我就是這樣積極正向 

但我這篇文章語無倫次。。。。。。


PS:討厭鬼很機車,他說我的早餐很貴,比法國菜還貴,機車勒


PS:早餐店小姐跟我說,一張信用卡掛失要一千元,她說證件不見也很麻煩,我想我是半個小福星,有拿回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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